學校教育工作者是否要打從心裡的承認:我們的校園,從來就不是個友善的校園?[@more@]
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對公立學校制度成立至今,一百多年來接受它蹂躪或者善待的學子而言,想必是相當的分歧。只是,公立學校的設立,就歷史的觀點來看,透過老師來對學生進行管理與控制,卻是它當初設立的主要目標之一—-不管是作為工業革命後因應社會轉變所形成的托育制度,或者之後軍國主義思維下培養驍勇善戰、人格體魄健全的國民,皆是在極為嚴格的控/管下,有意的一種人為操弄。
然而,公立學校的風貌在這一百多年來,隨著思潮的更迭與社會變遷的關係,就其型態的而言,「教」與「控/管」這二間卻有了比較清楚的區分:首先,「教」漸漸被受到重視;其次,教育工作者(教師)必須確立「教」在校園中的位置(包括價值、態度、立場與方法),「管」才會顯現出它的樣子與意義來。
由於,「群聚」(crowd)是學校或教室的普遍特徵之一(Jackson, 1990),作為老師,是不可能不管學生的!問題在於:老師對於管的想法是什麼,以及他所採取的管法是否符合教育的意義,亦或是他的管就等同於教,也等於他內心中所定義的教育…?別輕忽(或藐視)這些看似無聊的問題—-我這麼告訴自己—-因為當老師每一天把「打/處罰學生」當成是例行公事來看待的話,那跟克拉夫特‧艾賓所說的「性變態」,作為施虐狂的一種乖張行為之表徵幾乎沒什麼差別(我知道在一些國中,至今,老師在測驗分數的堅持上仍然打得很凶,跟我廿幾年前所遭遇的慘狀,「本質上」是沒有什麼進步或改變的)。
問題來了!
古老的中國哲學家們,丟了一個人性與教育關於「善/惡」的難題給我們。這個難題造成的二分對立局面,我想對老師的影響實在是太深了。致使今日的我們,必須在政策的命令下,去做出一個友善的校園環境來。這個環境之所必須刻意去「做」出來,是否意味著我們的校園,本來就是不友善的?的確,就師生有關成人與孩童、青少年之間年歲的面向來看,年齡差距所構成的懸殊權力關係,足以讓一方認定「我是可以把你吃得死死的,就算吃不死,也要當面狠咬你幾口,讓你知道畏懼為何物」。
只是,不管二者間權力再怎麼樣的懸殊,套句老掉牙的話—-哪裡有權力,哪裡就有抗拒—-另一方絕對不會就此善罷干休。也因為師生關係普遍而言是充滿著張力,友與善,成為一種選擇而非必要的校園人際互動關係。因為,在我的求學記憶中,有些特定的老師,是不會(不敢?)參加學生的畢業典禮!
友善校園這四個字,聽來就是有些諷刺,諷刺的地方在於只要老師或學生在群聚/權力結構下一天不被當人看,「友善」仍舊會不斷地浮現在沙漠上,而我們的教育部則是傻傻地被海市蜃樓的幻影給欺騙,告訴我們的老師和孩子,友善的烏托邦即在那遙不可及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