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多前,我曾在課堂上讓學生看一部由我西恩潘和蜜雪兒菲佛主演的片子「他不笨,他是我爸爸」(My name is Same)。[@more@]
這部片,相信很多人都看過,也對西恩潘的演技給予高度的肯定—-儘管他因本片獲得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男主角的提名,但最後仍未獲獎。
片子的大意是:一個30歲卻只有 7歲智商的父親,他要如何爭取7歲女兒的監護權?
在看完這部片後,我曾利用學習日誌出了三個問答題讓學生試著再去思考劇情所欲呈現的意義為何:
1.從這部片中,山姆有撫養女兒的能力嗎?從哪裡可以看出?
2.片中的律師,從幫山姆打官司的過程中,對她人生最大的收穫是什麼?
3.假如你是法官,你會對山姆父女做出什麼樣的判決?為什麼?
部分學生回答得相當好,有一些想法我至今仍覺得非常地有感觸。其中Karen在回答第三個問題時,引發了我對一個問題的再思。她是這麼寫的:
我會判決小孩一樣
給Sam撫養。Sam的智商再怎麼低,但小孩想要的是什麼,只是想要有幸福的家庭。社工人員卻活生生地拆散了父女倆。這麼做不是為小女孩帶來安定的生活,
而是讓她失去了父親的愛…那每個智商低的大人,都不要生小孩,這樣就不必有失去小孩的痛苦了。
我認為她的回答很有趣,特別是最後一段話,我給她的回應是:智商低的大人,到底能不能生小孩,這是個好問題,不過很難回答。
難回答的原因我想這是個道德、
價值、社會觀之下如何去看待「人」的權利的問題。不能隨隨便便就論斷。特別是社會優生學的概念,如果是夾帶著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想法,那麼在意識型態作祟的
情形下,像是白人、黑人甚至是民族之間優劣的偏見與比較,很難保證不會再發生。
因此,在隔天我又出了兩題問答題,其中一題便是:
智商低的大人有沒有生小孩的權利?請寫出理由。
學生的回答很明顯地受到片中「溫馨情節」的影響,幾乎都
說有,僅有少部分說沒有。其中Linda回答的最為奇特,她不從「有/沒有」的二分觀點來寫:
如果你願意負責的話,生小孩當然是人人都有的權利,不能因為他智商低就不能生小孩,也不能因為智商高就能生小孩,那那些人不就太可憐了嗎?我們不能去歧
視智商低的人,不能只因為智商低就排斥他們啊!—-說的倒容易,在現實生活中,假如有兩家理髮店,一家裡面的服務生是正常人,一家則是自閉症兼低智商的
人,你會去哪一家?不用說也知道一定是去正常人那家嘛!可見我們對那些有先天障礙的人還是會有所排斥,這些問題能改嗎?能!可是要經過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的
時間,再一步一步慢慢改進。智商低的人能生小孩嗎?在天主教興盛的時候,這件事根本不可能。因為當時的人們認為先天障礙的人
是撒旦的後代,一出生就要被殺。到了最後人們才慢慢理解這種人並非是撒旦的後代,而是在母親的肚子裡就這樣。在那個時代,離我們現在應該也有幾百年的時
間,我們的思想才進步了那麼一點點(至少我們知道那不是撒旦的後代),希望幾百年後的人,思想還能進步一點,將他們當正常人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