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部分工時廚工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甄選類別與名額﹕
一、部分工時廚工43名,備取若干人。
二、依本縣行政區域劃分為六區,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與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各區缺額詳如附件1)
區別 | 行政區 | 正取名額 |
第一區 | 頭城鎮、礁溪鄉 | 6名 |
第二區 | 壯圍鄉、宜蘭市、員山鄉 | 11名 |
第三區 | 五結鄉、羅東鎮、三星鄉 | 11名 |
第四區 | 冬山鄉、蘇澳鎮 | 6名 |
第五區 | 大同鄉 | 5名 |
第六區 | 南澳鄉 | 4名 |
參、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年滿20歲者。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之情事者。
(三)男女皆可,男性應於101年8月30日前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四)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與污染之疾病等。
二、報名資格:持有中餐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者。
肆、待遇制度:
一、依勞動契約進用(屬不定期契約),自101年9月起進用為原則(以學校實際簽約日進用)。
二、部分工時廚工以時計薪(每小時103元),享有勞保、健保及勞退。
三、每日工時約6小時,實際工時由各校依據幼兒園實際情形及經費預算與廚工協定。
四、餘依各校勞動契約訂定。
伍、簡章公告:
甄選簡章電子檔於101年9月3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於宜蘭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e-land.gov.tw)及宜蘭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公告,請自行下載,不另行販售。倘需書面簡章,可逕洽本府為民服務中心(縣政府一樓大廳)索取。或可親自或電話洽詢本縣各鄉(鎮、市)各地就業服務台,詢問相關資訊。
陸、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101年9月8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1時30分。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及證件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委託報名者請附委託書 (附件4)。
三、報名地點: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地址:宜蘭市凱旋路130號;電話:03-9253793)
四、報名程序:
(一)填寫報名表(附件2)乙份,黏貼最近3個月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附件3)。
(二)請攜帶報名表及下列各項證件正本、影本(依序排列裝訂)各1份,正本驗畢當場發還:
1、國民身分證。
2、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中餐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士證照檢核後發還,影印本黏貼於證件資料表(附件3)。
3、其他合於報名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委託書(附件4)、切結書(附件5)等。
4、男性需註明役畢或免服兵役,請附相關證明文件(退伍令、免役證明或除役證明書等)。
5、具原住民籍身分報考第五區及第六區者,請繳交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影本。
(三)注意事項:
1、證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報考人私章;證件正本不齊或未持證件正本,僅持證件影印本者概不受理現場審查。
2、相關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考;出生地未註明或註明為大陸地區者或更名者,應另檢附最近1個月內之個人現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3、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無條件撤消錄取資格或解約,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又報到後無法上班者,應予撤銷資格或解約。
柒、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時間﹕101年9月8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起,請於口試前3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
二、地點: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地址:宜蘭市凱旋路130號;電話:03-9253793)。
捌、甄選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方式:口試
(一)口試時間每人以10分鐘為限。
(二)評分項目:包括專業知識與相關技能(營養及衛生概念、食品安全)、工作經驗、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對擔任工作認知度、儀容舉止等。
二、注意事項:
(一)參加甄試人員應準時辦理報到,並遵守工作人員之安排進行口試。口試前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二)參加甄試人員均應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以供核對身分,始得應考。
(三)如有棄權或未按時報到者,依序遞補之。
玖、成績計算與排序:
一、口試滿分為100分,依成績之高低依序錄取。
二、特殊加分事項:設籍本縣且屬原住民籍身分者,報考原住民區(第五區–大同鄉、第六區–南澳鄉)者,成績加5分計算,經加分後最高以100分計算。
三、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拾、放榜:
一、放榜日期:101年9月9日(星期日)下午5時前。
二、網站公告:宜蘭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並另寄發成績通知單。
三、榜示公告: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門首公佈欄。
拾壹、公開分發:
一、公開分發日期:101年9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開始辦理分發事宜,正、備取人員請於9時前完成報到。
二、公開分發地點: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視聽教室(地址:宜蘭市凱旋路130號;電話:03-9253793)。
三、公開分發方式:
(一)正取及備取名單公布於宜蘭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並榜示公告於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門首公佈欄,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任何異議。
(二)錄取人員依分區成績排列名次後,分區依序分發。成績皆相同時,於辦理分發時公開抽籤決定選填志願分發學校之先後順序。分發作業時,如經現場工作人員唱名3次未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提出任何異議。經選填分發後,不得再要求更換錄取學校。分發結果於101年9月11日公告於宜蘭縣教育資訊網。
(三)正取、備取人員均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親自出席或提具委託書(如附件4)委託他人出席參加,逾時未參加公開分發作業或分發後未報到者,以棄權論。正取人員分發完成後,仍有缺額時,於分發現場由備取人員依序分發。
(四)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為避免錄取人員於完成分發至學校報到進用時,有上開不得任用情事,錄取人員於繳交分發志願表時,應同時切結(附件6)非屬上開規定所述機關首長不得任用之人員。如有不實或違反情事,致使分發學校誤信而有損害之虞者,取消該次分發資格並列入備取名單最後一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拾貳、報到、審查與應聘:
一、經本次甄選合格錄取並完成分發作業者,應於101年9月13日中午12時前親自攜帶分發通知書、中餐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前往分發之學校辦理報到;因分娩、重病或因重大事故者得檢附證明文件並填具委託書,委由他人代為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註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並於101年9月21日前向分發學校繳交最近1個月內之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表(其檢查項目需含概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X光)或傷寒等)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工作之傳染病及未繳交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二、錄取人員自101年9月起依實際到職日起薪。
三、經錄取者,向錄取分發學校報到後,不得申請調動,並依勞動契約所載事項履行權利義務,擔任幼兒園廚工相關工作,差勤(假)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四、錄取人員如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ㄧ者,除第3款情形得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及第4款情形依規定辦理外,應予免職、解聘或解僱。
五、錄取人員因故未報到出缺者,由該區備取人員依成績排列名次,依序遞補。
拾參、附則:
一、備取廚工其候用期限至101年12月31日止,自分發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備取人員分發情形將更新公告於宜蘭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下載路徑如下:宜蘭縣教育資訊網/單位簡介/特教科/檔案下載/幼教檔案/幼教人事。
二、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本甄選各項日程、地點等事項須更改時,將公告於宜蘭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
三、申訴專線及信箱: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特教殊教育科,電話:03-9251000分機2751~2759,電子信箱keephope@mail.e-land.gov.tw。本府廉政專線,電話:03-9253196,電子信箱:ethics@mail.e-land.gov.tw。
四、甄選簡章經本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會通過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在不牴觸有關規定原則下,得經本甄選委員會議決後公告實施。
【附件1】 宜蘭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部分工時廚工分區名額一覽表
區域 | 鄉鎮市 | 園所 | 廚工缺額 | 分區缺額 |
一 | 頭城鎮 | 大溪國小附設幼兒園 | 1 | 6名 |
竹安國小附設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