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宜蘭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部份工時廚工甄選簡章

宜蘭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部分工時廚工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甄選類別與名額﹕

一、部分工時廚工43名,備取若干人。

二、依本縣行政區域劃分為六區,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與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各區缺額詳如附件1)

區別

行政區

正取名額

第一區

頭城鎮、礁溪鄉

6

第二區

壯圍鄉、宜蘭市、員山鄉

11

第三區

五結鄉、羅東鎮、三星鄉

11

第四區

冬山鄉、蘇澳鎮

6

第五區

大同鄉

5

第六區

南澳鄉

4

 

參、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年滿20歲者。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之情事者。

()男女皆可,男性應於101830日前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與污染之疾病等。

二、報名資格:持有中餐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者。

肆、待遇制度:

一、依勞動契約進用(屬不定期契約)1019月起進用為原則(以學校實際簽約日進用)

二、部分工時廚工以時計薪(每小時103),享有勞保、健保及勞退。

三、每日工時約6小時,實際工時由各校依據幼兒園實際情形及經費預算與廚工協定。

四、餘依各校勞動契約訂定。

 

伍、簡章公告:

     甄選簡章電子檔於10193(星期一)上午8時起,於宜蘭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e-land.gov.tw)及宜蘭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公告,請自行下載,不另行販售。倘需書面簡章,可逕洽本府為民服務中心(縣政府一樓大廳)索取。或可親自或電話洽詢本縣各鄉(鎮、市)各地就業服務台,詢問相關資訊。

陸、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10198(星期六)上午8時至1130分。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及證件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委託報名者請附委託書 (附件4)

三、報名地點: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地址:宜蘭市凱旋路130號;電話:03-9253793)

四、報名程序:

()填寫報名表(附件2)乙份,黏貼最近3個月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附件3)

()請攜帶報名表及下列各項證件正本、影本(依序排列裝訂)1份,正本驗畢當場發還:

1、國民身分證。

2、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中餐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士證照檢核後發還,影印本黏貼於證件資料表(附件3)

3其他合於報名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委託書(附件4)、切結書(附件5)

4、男性需註明役畢或免服兵役,請附相關證明文件(退伍令、免役證明或除役證明書等

5、具原住民籍身分報考第五區及第六區者,請繳交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影本。

 ()注意事項:

1證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報考人私章證件正本不齊或未持證件正本,僅持證件影印本者概不受理現場審查。

2、相關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考;出生地未註明或註明為大陸地區者或更名者,應另檢附最近1個月內之個人現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3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無條件撤消錄取資格或解約,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又報到後無法上班者,應予撤銷資格或解約。

柒、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時間﹕10198日(星期六)下午130分起,請於口試前3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

二、地點: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地址:宜蘭市凱旋路130號;電話:03-9253793)

甄選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方式:口試

()口試時間每人以10分鐘為限。

()評分項目:包括專業知識與相關技能(營養及衛生概念、食品安全)、工作經驗、配合行政能力及意願、對擔任工作認知度、儀容舉止等。

二、注意事項:

()參加甄試人員應準時辦理報到,並遵守工作人員之安排進行口試。口試前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參加甄試人員均應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以供核對身分,始得應考。

()如有棄權或未按時報到者,依序遞補之。

玖、成績計算與排序:

一、口試滿分為100分,依成績之高低依序錄取。

二、特殊加分事項:設籍本縣且屬原住民籍身分者,報考原住民區(第五區大同鄉、第六區南澳鄉)者,成績加5分計算,經加分後最高以100分計算。

三、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拾、放榜:

一、放榜日期:10199(星期日)下午5時前。

二、網站公告:宜蘭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並另寄發成績通知單。

三、榜示公告: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門首公佈欄。

公開分發:

一、公開分發日期:101911日(星期二)上午930分開始辦理分發事宜,正、備取人員請於9時前完成報到。

二、公開分發地點: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視聽教室(地址:宜蘭市凱旋路130號;電話:03-9253793)

三、公開分發方式:

()正取及備取名單公布於宜蘭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並榜示公告於宜蘭縣宜蘭市凱旋國民小學門首公佈欄,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任何異議。

()錄取人員依分區成績排列名次後,分區依序分發。成績皆相同時,於辦理分發時公開抽籤決定選填志願分發學校之先後順序。分發作業時,如經現場工作人員唱名3次未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提出任何異議。經選填分發後,不得再要求更換錄取學校。分發結果於101911公告於宜蘭縣教育資訊網。

()正取、備取人員均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親自出席或提具委託書(如附件4)委託他人出席參加,逾時未參加公開分發作業或分發後未報到者,以棄權論。正取人員分發完成後,仍有缺額時,於分發現場由備取人員依序分發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為避免錄取人員於完成分發至學校報到進用時,有上開不得任用情事,錄取人員於繳交分發志願表時,應同時切結(附件6)非屬上開規定所述機關首長不得任用之人員。如有不實或違反情事,致使分發學校誤信而有損害之虞者,取消該次分發資格並列入備取名單最後一員,不得有任何異議。

拾貳、報到、審查與應聘:

一、經本次甄選合格錄取並完成分發作業者,應於101913日中午12前親自攜帶分發通知書、中餐烹調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前往分發之學校辦理報到;因分娩、重病或因重大事故者得檢附證明文件並填具委託書,委由他人代為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註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並於101921日前向分發學校繳交最近1個月內之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表(其檢查項目需含概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結核病(X)或傷寒等)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工作之傳染病及未繳交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二、錄取人員自1019月起依實際到職日起薪。

三、經錄取者,向錄取分發學校報到後,不得申請調動,並依勞動契約所載事項履行權利義務,擔任幼兒園廚工相關工作,差勤()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四、錄取人員如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ㄧ者,除第3款情形得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及第4款情形依規定辦理外,應予免職、解聘或解僱。

五、錄取人員因故未報到出缺者,由該區備取人員成績排列名次,依序遞補。

拾參、附則:

一、備取廚工其候用期限至1011231日止,自分發日起至1011231日止備取人員分發情形將更新公告於宜蘭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下載路徑如下:宜蘭縣教育資訊網/單位簡介/特教科/檔案下載/幼教檔案/幼教人事

二、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本甄選各項日程、地點等事項須更改時,將公告於宜蘭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

三、申訴專線及信箱: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特教殊教育科,電話:03-9251000分機2751~2759電子信箱keephope@mail.e-land.gov.tw。本府廉政專線,電話:03-9253196,電子信箱:ethicsmail.e-land.gov.tw

四、甄選簡章經本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會通過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在不牴觸有關規定原則下,得經本甄選委員會議決後公告實施。


【附件1  宜蘭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部分工時廚工分區名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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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

鄉鎮市

園所

廚工缺額

分區缺額

頭城鎮

大溪國小附設幼兒園

1

6

竹安國小附設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