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成功國民小學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

成功國小特教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五條辦理。

(二)宜蘭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實施辦法辦理。

二、願景

(一)讓特殊需求學生得到適性的教育機會。

(二)讓特殊教育工作者得到專業的發展空間。

(三)開創全面接納與充分支持的教育環境。

三、組織

(一)成立成功國小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

(二)特推會設委員○○人,由以下人員共同組織之,必要時得視需要邀請校內相關人員或專家、學者列席或指導:

1.主任委員1人:由校長兼任。

2.執行秘書1人:由輔導主任擔任。

3.當然委員12人:可由教務、學務、總務、幼稚園、人事、會計主任、教學、註冊、課發、輔導、特教、活動等組長兼任。

4.特殊教育教師2人:特殊教育班教師兼任。

5.普通班教師代表6人:由一至六年級學年主任及科任教師代表兼任。

6.教師會代表1人:由教師會推舉1位委員兼任。

7.特殊教育班家長代表1人:由特教班家長擔任。

8.護理師代表1人:由護理師擔任。

9.家長會代表1人:由家長會推舉1位委員擔任。

(三)前項委員中,應至少具有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及特殊教育專長人員至少各一人,

單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四、運作

(一)特推會委員任期一年(自8/1起至隔年7/31止),連選得連任,因職務為當然委員者隨職務之調動而更換之,補任委員任期至原任期滿為止。

(二)每學期定期召開二次特推會議(會議於每年6月、7月、9月、3月召開),由主任委員召集,執行秘書研擬工作任務議題,討論議題詳如五、推行事項。

(三)視特殊情形召開臨時會議。

五、推行事項:

(一)學生類

1.建立本校疑似特殊教育學生轉介前介入機制,召開轉介前初判會議。

2.建立本校特殊教育學生輔導網絡,安排認輔教師。

3.建立本校特殊教育學生危機及緊急傷病處理流程。

(二)教師類

1.成立本校特殊教育課程推動小組,規劃適性的課程與教學,落實特殊教育課程與普通教育課程之銜接與整合機制。

2.審議本校員額調整實施計畫及訂定本校教師助理員考核、聘用辦法。

3.組織本校特教成長團體或讀書會,定期召開教學討論會。

4.成立本校特教編輯小組、建置本校教材資源網,以分享教育資源及教學成果。

5.建立校際聯盟,辦理校際交流。

(三)行政類

1.擬訂本校年度特教業務行事曆及修訂特推會組織架構與單位、人員任務分工。

2.成立本校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鑑定安置小組。

3.建立本校之社區特教資源網絡。

4.研議本校特殊教育績效評鑑自評、評鑑(訪視)後檢討等工作。

5.研議本校特殊教育宣導計畫並規劃教師及行政人員特教專業研習。

6.研議跨校巡迴輔導支援與資源分配議題。

7.處理本校縮短修業年限之審核、特殊教育與資賦優異方案之審議等其他特殊教育業務。

六、任務與執掌:

人員

工 作 內 容

校長

1、綜理全校特殊教育工作之行政決策、督導執行及考核相關事宜。

2、審核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3、定期召開特推會會議。

4、支持特殊教育工作者所需之專業發展空間。

5、其他相關事項。

輔導主任

1、研議特推會相關特殊教育工作任務議題。

2、特殊教育方案之擬定、督導推動特殊教育之各項活動內容。

3、協調整合各項行政與教學人力資源,建立校本特殊教育資源網絡與支持系統。

4、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主持或參與特殊教育學生個案會議,提供輔導諮詢。

5、協調跨校巡迴輔導特殊教育學生之資源與服務。

6、研議提升校內特殊教育評鑑工作之績效,並提供檢討改進方法。

7、提供並建置特教班級所需之志工資源。

8、其他相關事項。

教務主任

1、依特殊教育學生需要適當安置、編班並協助推動融合教育。

2、協助配合特殊教育學生課表編排及教學。

3、協助遴選普通班導師接納資源班學生。

4、配合處理特教班與普通班教師課程銜接與整合機制。

5、配合提供校內各項教學資源。

6、配合協助特殊教育學生之成績考查。

7、協助鑑定資優學生學科能力。

8、參與推動資優教育方案。

9、其他相關事項。

學務主任

1、特殊教育學生出缺席之管理與獎懲之紀錄。

2、協助特殊教育學生之安全行為、秩序、儀容、整潔等管理。

3、協助特教組辦理校內外各項活動。

4、協助評量資優學生生活適應能力。

5、建立特殊教育學生危機與緊急傷病處理流程。

6、其他相關事項。

總務主任

1、提供良好場所作為特教班及資源班教室。

2、辦理各項無障礙設施之規劃與改善,辦理交通車之招標與管理。

3、支援特殊教育學生教學所需之教材及設備。

4、特教組設備及財產之登記及報銷。

5、其他相關事宜。

幼稚園主任

1、協助推動特殊幼兒融合教育業務。

2、協助幼稚園班級有特殊教育學生之老師,擬定並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

3、其他相關事宜。

會計主任

1、協助特殊教育經費年度概算之編列。

2、控管經費預算與執行。

3、確實執行特殊教育經費專款專用。

4、其他相關事宜。

人事主任

1、推薦或表揚表現優異之特教教師。

2、辦理特教班教師或教師助理員甄選、聘用及考核,並辦理特教津貼及導師費等事宜。

3、其他相關事項。

教學組長

1、彙整編配各年級、各領域特殊教育學生教學課程時間表。
2、辦理特教教師缺補課及調課事宜。
3、其他相關事項。

課研組長

1、協助特教班教師教科書和教具的申請。

2、協助審查特教班課程計畫。

3、其他相關事項。

註冊組長

1、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學籍轉出入事宜。
2、特殊教育學生學業成績之統計與編製。
3、辦理特殊教育學生中輟、復學、畢業與升學事宜。
4、辦理各項特殊教育學生獎助金及補助。
5、辦理特殊教育新生入學、註冊、編班、班級人數酌減等事宜。

6、其他相關事項。

輔導組長

1、建立特殊教育學生輔導網路,安排認輔教師,辦理小團體及班級團體輔導。

2、特殊教育學生輔導資料蒐集、保管等提供教師參考。

3、召開特殊教育學生輔導會議及執行決議事項。

4、辦理各種特殊教育學生專案輔導、親職教育、生命教育。

5、其他相關事項。

特教組長

1、擬定特教業務行事曆及修訂特推會組織架構與單位、人員任務分工。

2、成立身障及資優鑑定安置小組,建立疑似特教學生轉介前介入機制。

3、召開轉介前初判、安置(含安置適切性)、轉銜、教學討論、個案輔導、家長座談、課程推動、行政協調…等會議。

4、特教師生特教通報網資料建檔及維護。

5、邀請學者專家專題演講,籌劃及辦理各項特教宣導及研習活動。

6、成立特殊教育課程推動與教材編輯小組,成立讀書會、規劃適性課程與教學,建置教材資源網,辦理校際聯盟。

7、召開特殊教育學生期初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及期末檢討會。

8、研擬、提報教師員額調整實施計畫。

9、特殊教育學生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交通車、輔助科技器材、家庭等相關支持之申請與評估。

10、整合運用社會資源,提供普通班教師和特教班學生家長諮詢。

11、建立特殊教育學生弱勢家庭支持系統,辦理特殊教育學生課後照顧。

12、其他相關事項。

特教教師

1、接受特殊教育學生轉介前介入及診斷、鑑定、轉銜等工作。

2、建立特殊教育學生個案資料,擬定每位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

3、加強特殊教育學生生活輔導及心理輔導。

4、進行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教學與實施評量。

5、提供自編之教材、教具,與人分享。

6、參與特教成長團體或讀書會,定期參加教學討論會

7、依特殊教育學生需要,規劃課程內容及編排課表。

8、進行特教班級經營自我評鑑。

9、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之聯絡與親職教育。

10、特殊教育學生之生涯規劃、職業教育、追蹤輔導。

11、接受普通班教師、導師、家長、學生之諮詢,提供特殊教育學生教學輔導策略,並參與普通班課程。

12、協助辦理特殊教育行政工作。

13、擔任特殊教育學生個案管理員角色。

14、其他相關事項。

普通班教師

1、觀察特殊教育學生在班級之表現,隨時與特教老師聯絡,交換輔導心得。

2、評估特殊教育學生之需要,調整課程、教材、教法,以達有效之學習。

3、接納並關懷特殊教育學生,營造融合的學習環境與氣氛。

4、調整適當座位以利特殊教育學生學習。

5、參與特教相關研習、訓練,以充實特教知能。

6、協調特殊教育學生同儕接納並協助特殊教育學生。

7、協助特殊教育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

8、協助辦理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9、其他相關事項。

護理師

1、特殊教育學生傷病處理及健康管理。

2、協助特殊教育學生潔牙等相關工作推動事項。

家長

1、一般學生家長:支援相關特殊教育業務或活動。

2、特殊教育學生家長:配合參加、支援各項特殊教育相關活動,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長意見。

3、參與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與會議。

4、其他相關事項。

七、本要點經本校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