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職責Post author:hsiao103Post published:2012 年 8 月 29 日Post category:反性侵 / 反霸凌1.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並由校長親自主持。2.性平研習或會議對象須包含:一般教師、行政人員、新進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性平委員等。相關內容100學年度下學期 六年級 性侵害防治教育融入課程2013 年 2 月 4 日轉知內政部102年3月21日 身心障礙者與兒童及少年性侵害案件處理流程研商會議決議事項如說明二2013 年 4 月 25 日「愛無限溝通無礙」親職講座訊息轉知2015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