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美術班課程基準Post author:hsiao103Post published:2013 年 1 月 16 日Post category:教育宣導 / 美術班 / 藝才法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101年4月10日 臺國(四)字第1010043846B號訂定「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課程基準」,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生效。附「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課程基準」部 長 蔣偉寧相關內容親職教育–父母該如何正向管教,創造雙贏2013 年 2 月 4 日一、二年級兒少保暨性別平等教育宣導2013 年 2 月 4 日2013年家庭教育年201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