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網紅就是你」競賽,收件至112年4月20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網紅就是你」實施計畫

壹、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10 至 111 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

貳、目的:
提供學生舞台,以學生為主角,拍攝創新網紅、直播主之短片。使學生自主倡議無菸拒
檳知識、態度,推廣至校園進而內化成為拒菸檳的行為與生活技能。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三、聯絡人:陽明交大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電子信箱
nosmoking.edu@gmail.com 或加入 LINE 官方帳號 http://nav.cx/hVfpcH4。

肆、參加對象:
一、創作學生:各縣市所屬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國教署所屬國立暨私立高中職學生,依
創作者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共 3 組,每支短片創作團隊以 10 人為限。【需為同
一學校學生】
二、指導師長(1 至 2 位):創作學生 2 人(含 2 人)時,以 1 位指導老師為限;創作學生 3 至
10 人時,以 2 位指導老師為限。【需與學生團隊為同一學校師長】

伍、作品型式:
以菸品(含電子煙等新型菸品)或檳榔危害防制教育為主題,可以用戲劇、歌舞、微電影等
綜合多元型態之[綜合藝術型表演]呈現出創新吸引觀眾的演出;或用說法、經驗分享、創
意口號、情境模擬、科學實驗等[YouTuber 型表演]表現出獨特風格的特色倡議。

陸、作品規範:
一、 應具教育意義,適合所有年齡觀賞。
二、 不得特別強調吸菸、嚼檳之形象(依菸害防制法第 22 條規定)。
三、 不宜出現對兒童行為或心理有不良影響之影像。
四、 如因劇情需要所出現之菸檳榔應以道具替代,並加上警語。
五、 影片內容需包含影像、音效與字幕等。
六、 影片長度限制[5 分鐘以內]影片,超過時間,評選單位有權斟酌扣分。
七、 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形(*註)。

柒、報名方式:
一、請於 112 年 4 月 20 日 17:00 以前完成報名作業流程,及以下事項:
(一)完成成果影片請由指導老師上傳 Youtube 平台,並註記網址。
1. 上傳 Youtube 平台之作品[標題]需與報名表之[作品標題]內容相同。
2. 在 Youtube 平台之[說明欄]請輸入[作品說明]。
3.尚未公布評審結果前,瀏覽權限可設定為[不公開],公布後設為公開。
4.請勿設定[私人],否則評審無法連結觀看。
5.建議設定為[兒童專屬]留言功能停用。
(二)所有參賽創作者需簽署授權書(格式如第 4 頁),學生及指導師長每人 1 張(如有 12
2人則為 12 張),參賽學生另需學生本人及家長或監護人親自簽名。
※授權書文件請掃描合併成 1 檔案於報名時同時上傳,未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三)請連結報名網址填寫報名表單(含作品簡介及報名表如第 3 頁),聯絡人 mail、指導
老師及參賽學生等資料請務必確認資料完整及正確,後續獲獎公告及獎狀將依此資
訊製作及通知,如有錯誤,無法重製。
1. 不收手寫紙本,如未至指定網址完成填報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2. 報名網址:http://bit.ly/ytA_ymu
(四)上述報名流程完成後,會以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表至聯絡人信箱,如未收到確認信,請
來信(MAIL)詢問。
二、 請參賽者自行備份作品,得獎作品需繳交影片檔。
三、 同校不限件數,若同校投稿 2 件以上作品,須分開準備上述資料。

捌、作品評選標準:
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審查小組,依下列標準辦理評選,獲獎者及指導老師於健康促進
學校成果發表會時公開頒獎表揚。(預計為 6 月下旬)
一、符合(本實施計畫之作品規範)
二、主題適切:以菸品(含電子煙)或檳榔危害防制為主題。(35%)
三、創新及組織:配合主題,內容創新活潑,結構完整流暢。(35%)
四、表達及反應:影片畫面、配樂、音效清晰,輔以字幕說明,人物表現自然。(28%)
五、時間控制:片長限制為 5 分鐘以內,超過酌予扣分。(2%)

玖、優良作品獎勵:
本獎勵依據「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辦理,對象為
學校,透過公開評選機制按等第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獲獎人或獲獎團體數占參賽人或
參賽團體數之比例在 20%以下。
一、「網紅就是你」短片競賽優良作品獎勵:(取 9 件,依參賽作品數,在比例範圍內獎
項可流用)
(一)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三組,各組取 3 名,特優 1 名,優等 1 名,佳作 1 名。
(二)特優:各組 1 名,共 3 名,頒發獎金(現金禮券)10,000 元及國教署獎狀。
(三)優等:各組 1 名,共 3 名,頒發獎金(現金禮券)5,000 元及國教署獎狀。
(四)佳作:各組 1 名,共 3 名,頒發獎金(現金禮券)3,000 元及國教署獎狀。
二、以上獲獎師生請依各「縣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及各
「學校學生參與活動成績優異獎勵辦法」,依權責敍獎。

壹拾、菸檳防制主題創意相關參考資料:
歷年創意網紅得獎影片連結:https://nosmokingedu.blogspot.com/p/test.html。

壹拾壹、 本計畫經費由教育部國教署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支出。